一、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详解
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应试者需参加两门核心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客观题形式进行,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就题量而言,省级(副省级)为135题,地市级为130题,其中省级(副省级)在数量关系部分比地市级多5题。
2、《申论》则采用主观题形式,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试卷通常包含5题。前4题是问答式,其中包括至少一道应用文写作题(如发言稿、简报、短评、倡议书等),最后一题为大作文。
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及总分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国考总分为200分。
行测:满分100分,全为客观题;申论:满分100分,全为主观题。
二、部分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国考总分为300分。
行测:满分100分,全为客观题;申论:满分100分,全为主观题;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全为客观题。
二、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一览
公务员考试包含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及面试两个环节。
公共科目笔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三部分。
笔试范围依据《2001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所用教材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指定用书《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学习指导》(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年版)。
笔试合格后,招考部门将根据笔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人选,专业范围涵盖中文、法律、计算机、通信、经济类、管理类、财经类、外语类、文秘类等。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旨在全面评估报考者是否具备公务员职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基础知识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考试科目涵盖政治、行政学、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则针对特定专业或职业,内容因专业而异。
考试通过口试、笔试等方式测试报考者的知觉速度、判断推理、言语理解、资料分析和数量关系等方面的能力,实质上是对报考者潜能的考查。
考试还考查报考者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或智力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群体适应能力等。
此外,心理测试也被用于评估报考者的心理素质是否符合合格国家公务员的要求。
三、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详述
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国考)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知识》等考试。此外,人民警察和执法类岗位还需进行《体能测试》。笔试合格后,所有岗位均需参加面试。
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包括以下内容:
1. 常识判断:25题,每题0.5分,总分12.5分;
2. 数量关系:20题,每题1分,总分20分;
3. 言语理解与表达:40题,每题0.6分,总分24分;
4. 资料分析:20题,每题1分,总分20分;
5. 判断推理:35题,图形推理每题0.5分,定义判断每题0.8分,类比推理每题0.5分,逻辑判断每题0.8分,总分23.5分。
《申论》考试旨在测试从事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题型包括归纳概括、提出对策、综合分析、贯彻执行和大作文等。
需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国家公务员岗位包括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文化部、商务部等部门的人员,以及需要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日语、法语、俄语等非通用语职位人员。
2、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定专业岗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额外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具体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如需加考专业科目,相关职位描述中将明确标注“是”或“否”。
四、公务员考试包含哪些科目
1、公务员考试主要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中央及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含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及面试环节。以往,公共科目笔试根据A、B类职位有所不同。A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3、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确定。自2006年起,A、B类职位笔试科目统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命题有所不同。
4、国务院人事部门作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构,负责全国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这包括制定国家公务员录用法规、具体政策,指导与监督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管理工作,以及组织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备案工作。部分考试工作可委托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承担。
5、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为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管理工作。
6、市(地)级以下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管理工作。
7、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服务机构受政府人事部委托,承担某些录用考试具体操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