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其细则

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其细则如下:
一般检查的项目包括视力以及色盲、色弱的情况。特殊岗位,如警察岗位,视力要求更为严格,裸眼视力需达到4.8以上。
内科检查主要关注考生的血压、心脏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以及发育情况,与普通健康检查无异。
外科检查包括身高、体重、外貌等项目。警察类岗位有特殊要求,不同类别岗位对身高体重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例如,民航警察要求身高在170至185厘米之间;森林警察岗位男生要求身高约170厘米,女生约160厘米。
部分公务员岗位需要面对群众和国家,对形象要求较高,如面部不能有疤痕、皮肤病等。
此部分主要检查视觉、听觉以及嗅觉问题。
口腔科检查包括唇腭、口齿以及牙齿疾病等问题。
若考生家族有乙肝病史或自身携带乙肝病原,体检结果将视为不合格,无法成为国家公职人员。
此体检项目主要针对已婚女性考生。
在以上7项体检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无法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方面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1、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工资结构的主要部分,也是确定公务员退休金、抚恤金等项目的主要依据。
2、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公务员补贴制度正在改革中,具体规定有待配套法规出台。
3、奖金是指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凡在定期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公务员均可享受。
4、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公务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二、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范围内,合格。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确认。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
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考人员注册”。注册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题为《诚信报考从我做起》的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在2017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2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等。
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成绩查询。考生们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了解是否达到面试资格线。
第十,遵守规定参与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将自动放弃资格。
参考资料: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百度百科
三、公务员体检标准解析
1、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淋病、尖锐湿疣等,将无法通过公务员体检。
2、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存在明显的视功能损害,听力在佩戴人工听觉装置后,3米外无法听到声音,均属于体检不合格。
3、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会导致体检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无需手术或已治愈者,则体检合格。
4、血压标准为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5、患有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者,体检不合格。但胃次全切除术后的无严重并发症者,体检合格。
6、血液系统疾病,如单纯的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体检合格。
7、有癫痫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等精神类疾病,以及精神活性物质依赖与滥用者,体检不合格。
8、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如红斑狼疮、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检查出后体检不合格。
9、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病症,无论是否列入体检标准,体检结果均不合格。
公务员体检合格与否,需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判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初次体检结果出来后的7日内申请复检,但复检机会只有一次,需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做好体检准备。
四、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二条: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第三条:血压在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范围内,合格。
第四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五条:结核病不合格。但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合格。
第六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九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一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二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三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四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五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六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七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