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省2020年高考政策公布情况如何

广西省2020年高考政策已经正式公布。相关下载文件可从广西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获取。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简称普通高考统考)以及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
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17:30。逾期将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报名时间作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必须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需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但需回我区报考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区内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其中艺术统考和体育高考不能补报,必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2020年1月20日至21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区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所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另行公布),其中外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满足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简称四类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简称报名站),并于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若就读学校设有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的报名点,可在校内完成报名。未经当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授权,中学及中职报名点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报名。
(五)报名点在受理非本地户口考生报名时,需获得报名点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的同意。当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需指派专人复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并签字确认负责。若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有困难,可建议考生回到户口所在地市、县报名,并在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名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现居住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将要求考生填写手机号码并设置密码,随后会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以确认。该手机号码将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的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在报名至大学入学报到期间保持该号码畅通。无手机的考生可填写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及时联系到考生的联系人的手机号码。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密码,并妥善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及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等)。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后,若考生丢失或遗忘密码,可通过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密码。
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和方式请参考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计算所需缴纳的费用。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系统将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体育高考、艺术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在报名时(即2019年11月15日17:3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点现场确认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如需补交报考费,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点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考试科目。若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考生在多个报名点报名(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1.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3.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4.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5.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高考”标志。2020年,我区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体育高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请考生于12月1日至11日,登录“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从今年起,不再由领队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6.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语考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7.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还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8.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报名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四类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1.除在本校报名点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力证明,证明内容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等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此外,还需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通过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3)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及二年级在校生,若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除提供学力证明外,还需提交《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通知(教学〔2017〕4号),在普通高考中,因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在2020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受理并审核申请,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专家组将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材料后报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 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5. 四类人员须交验对应类型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交验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自治区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身份认定的材料;下岗失业人员需交验就业创业证;农民工需交验交纳城镇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任何6个月以上务工经历证明材料;新型职业农民需交验新型职业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各市、县级招生部门在汇总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后,按考生申报类别,分别交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村农业部门、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四)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0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广西省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全区技师高级技师报名时间
1、广西省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全区技师高级技师报名时间尚未确定。
2、广西省人民政府尚未下发正式的通知文件,故报名时间暂时未明确。根据往年情况,报名时间在2月13日-3月4日,4月15日-5月15日,7月21日-8月28日,10月8日-10月30日。
3、请及时关注广西政府官方网站,及时更新查看工作公告,不错过报名时间。
三、请问报考广西省公务员考试的同时还能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2014年广西公务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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