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流程详解
报考者需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
如有关于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疑问,可咨询相应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请参考附件《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1. 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可在2021年2月25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上传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最终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网上提交复核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3.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2021年2月25日9:00至3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费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报考指南》。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同一职位的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考生缴费成功后,请在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1. 请考生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考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 考生报名时须阅读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严肃处理。
5. 考生需随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如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流程概览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入面名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上岗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招录职位、招录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
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应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
1. 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最终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网上提交复核申请。
3.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4. 考生缴费成功后,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1. 请考生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考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2. 报名期间,请考生尽快完成报名,避免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 考生报名时须阅读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5. 考生需随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是“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的流程是什么”的完整解答。
三、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
1.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6.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选拔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专门面向本省在2020年底前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参与者(以下简称“项目服务人员”),以及在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则限定为在本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新生、在校生及毕业生(包括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被录取者),且需在2020年8月底前取得原就读院校的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
对于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岗位,报考者需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涵盖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任职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基层单位)的见习经历、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的服役经历、项目服务人员的基层服务经历,均算作基层工作经验。基层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处于禁考期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