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指南
1、吉林事业单位的报名通常会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等官方网站上公布。公告发布后,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需登录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根据提示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提交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的证件(不带眼镜)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请将照片处理成jpg格式,宽130×高170像素,不大于50k,以确保格式正确)。3、考生需及时登录报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审查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4、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退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完成全部报名手续。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A4纸版报名表。二、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部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告共有5家省直事业单位,共发布招聘计划62个。其中,非专项免笔试招聘计划44个(岗位序号:1号—36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免笔试计划18个(岗位序号:37号—54号)。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二、报名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体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3.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6月29日9:00至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1.报名者须填写《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岗位资格条件,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从其要求;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网格研辅导—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2年6月份,即到2022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四、招聘考试(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复审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面试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则需提供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若复审后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的面试人数最大值(约50人左右),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来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在加试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将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一定比例(1:3至1:6)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将按照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的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优先考虑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等)。如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将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将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在公示期间,如有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2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将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将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将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将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人才网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431—88905568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0431—87063065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68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1.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
2.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0日
原标题: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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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本次公告省直2个部门(单位)所属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5.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选拔,以及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 按照法律法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7. 上述限制报考的情况,时间界限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所有相关人员,以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
报名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接受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上午9:00至2月7日下午16:00。
1. 报名者需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号)》(附件2),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
2023年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需提供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除需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报名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相应岗位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格式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例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
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如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责任自负;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资格审查小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
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否则影响考生应聘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面试将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在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若报名人数超过面试人数最大值,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
考试成绩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体检和考察将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问题严重并查有实据,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023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将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将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将包含在聘用合同的有效期内。
试用期满后,若考核结果合格,将被正式录用;若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对于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或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是招聘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关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9号)进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本公告中涉及的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是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平台,所有招聘事项及通知等信息将通过该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8690739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联系电话:0431—88905834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如有未尽事宜,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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