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江苏省公务员考察流程详解
1. 2023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依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应规定执行。考察工作重点强调政治标准,采用实地走访、个别访谈、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本人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冶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与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回避条件、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契合度等。对不符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的人员,将坚决不予录用。对于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相关人员,还需按规定进行政审。
2. 招录机关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经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涵盖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写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 以上即为2023江苏省公务员考察的全面解读。
二、2023江苏公务员报考条件与要求概览
2023年江苏省考最新要求和条件,与天翔董共同了解。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满足《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需满足《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 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需满足《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 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需满足《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 满足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 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 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 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 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 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三、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取名单公布
1.政府管理学院第一:刘美含第二:郭纪第三:刘玥。
2.法学院第一:康乃心第二:李媛心第三:汤鸿宇。
3.教育学第一:张馨予第二:于新茹第三:万丽。
文学院排名前三:张芷蒙以优异表现荣获第一,时浩卿紧随其后,名列第二;王雪婷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排名前三:徐佳宁位居第一,陈程紧随其后,名列第二;李筱颖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化学化工学院排名前三:王子康以卓越表现荣获第一,孙晓桐紧随其后,名列第二;于敖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生命科学学院排名前三:潘纪龙以优异表现荣获第一,王优越紧随其后,名列第二;庄儒宇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美术学院排名前三:刘淼以出色的表现荣获第一,张宇航紧随其后,名列第二;郭美思以优异的成绩位列第三。
音乐学院排名前三:郎灿以卓越表现荣获第一,金慧敏紧随其后,名列第二;兰净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外国语学院排名前三:贾云凤以优异表现荣获第一,邢新月紧随其后,名列第二;王庆煜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数学学院排名前三:王爽以卓越表现荣获第一,刘欣怡紧随其后,名列第二;周小童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排名前三:裴戚以优异表现荣获第一,李佳欣紧随其后,名列第二;徐安迪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体育学院排名前三:宋一凡以出色的表现荣获第一,闫晗紧随其后,名列第二;马玉以优异的成绩位列第三。
马克思主义学院排名前三:苑金陈以卓越表现荣获第一,丁璞北紧随其后,名列第二;王诗姣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中心排名前三:杨媛媛以优异表现荣获第一,郭常楠紧随其后,名列第二;朱袆婧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排名前三:佘禄平以卓越表现荣获第一,李嘉杰紧随其后,名列第二;厉昌凤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排名前三:苗贺鹃以优异表现荣获第一,赵贻婷紧随其后,名列第二;徐彭睿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地理科学学院排名前三:卢冠宇以出色的表现荣获第一,张伟睿紧随其后,名列第二;罗欣鹏以优异的成绩位列第三。
心理学院排名前三:朴素莹以卓越表现荣获第一,马超紧随其后,名列第二;阎琳琳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国际商学院排名前三:侯莹莹以优异表现荣获第一,郭璐紧随其后,名列第二;周芙冉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
影视艺术学院排名前三:侯睿洁以出色的表现荣获第一,郭成紧随其后,名列第二;苏哲以优异的成绩位列第三。
国际教育学院排名前三:韩金洋以卓越表现荣获第一,张可佳紧随其后,名列第二;吕越同以出色的成绩位列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