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四川省巴中市事业单位笔试考什么
笔试主要采用综合素质测试或业务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综合类岗位的笔试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复习大纲》,教育类岗位的笔试内容则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而卫生类岗位则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业务技能测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在《笔试公告》发布后,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个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确保字迹和照片清晰)。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前往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考试凭证,无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市委组织部在巴中党建网上进行公布。对于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携带查分申请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委组织部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如果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的3倍,则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需等于或高于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含递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该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
以上为2022四川省巴中市事业单位笔试相关内容的全部解答。
二、四川省巴中市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网
尊敬的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荣幸为您提供服务!
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共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招录共54个单位、67个职位、88个考录名额,分布于巴州、恩阳两区、乡(镇)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招职位表”)。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公招职位表”以及相关提示,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载公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本次招考网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与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考生,需出示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减少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调整至本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职位调整的相关信息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照片质量合格且已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包括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确保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本次公招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仅限“5.12汶川地震”表彰)、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报考巴州、恩阳区级、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由相应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考恩阳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的,由巴中市司法局负责。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按公告要求携带《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选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发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资格复审单位签章、承办人签字的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合格线)。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所有职位的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对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的规定,若报考者在体检环节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招录机关将对其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若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代考或替换样本等违规行为,其体检结果将无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禁止其在5年内报考公务员。
体检结果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将在体检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涵盖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及回避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若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录用,则办理录用手续;若反映问题严重且查有实据,则不予录用;若问题严重但难以查实,则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一)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合格的考生,将由招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对于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但未获录用通知的考生,若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无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安排其到基层工作两年。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违纪情节严重者,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在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您还可以关注、登录中公教育官方网站进行咨询,那里有很多详细介绍。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咨询。
**三、2022四川省巴中市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2)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发文明确的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
以上是2022四川省巴中市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的全部解答。